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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中的30年】“三山”文化艺术节
  

    1986年3月6日,为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经江西省玉山县委宣传部倡议,玉山、常山、江山3县签订联合举办“三山之夏”音乐节协议。决定自1986起,每年夏天按玉山、常山、江山顺序轮流举办该节。自1986年在玉山县首办以来,轮流作东,连年不断。
    1989年,经三地协商同意,把“三山之夏”音乐节改称为“三山”艺术节。
    “三山”艺术节是繁荣发展地域性群众文化活动的一个很好的载体;是毗邻兄弟县市文化互动、增进友情、促进发展的好形式;是宣传和展示地域文化、经济建设成就,增强竞争力的好途径。

记者: 王正云
 通讯员: 徐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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