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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区发生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11月3日晚,我县城区发生一起妨害公务案件,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酒后无故殴打执行公务的城关派出所民警和协警,造成一名协警轻微脑震荡,其他三名民警和两名协警不同程度受伤。
    11月3日晚上20时08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县城金玫瑰舞厅有人打架,要求处警。接警后,110指挥中心指令城关派出所前往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报案人郑某向处警民警反映,她被周某、陈某等人无故殴打。
    在处警民警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处于醉酒状态的周某、陈某大吵大闹,并推搡、殴打处警民警、协警以及报案人郑某,后被民警及时制止。在派出所接受调查过程中,周某、陈某等人又在办公场所吵闹,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王国芳: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们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即刑事拘留,另一名违法行为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行为,我们已对其作出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
    对其他人员扰乱派出所办公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
    案件发生后,市委常委、秘书长江汛波、县委书记金运成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公安机关查明情况,严肃处理闹事者。
    另据了解,11月4日下午,县委常委、公安局长王小平到城关派出所和县人民医院慰问了在依法执行公务中受伤的民警和协警,对他们在处置该案件当中及时出警,文明执法,甚至在自身遭受殴打的情况下冷静果断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表示肯定。

记者: 周意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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