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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11月1日起正式在我县实施
  

   7日下午,记者从县房管处了解到,从11月1日起,我县正式开始实施建设部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老百姓进行房屋登记将更加方便和科学。
    相比1997年颁布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在严格遵循《物权法》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内容基础上,调整和完善了登记规则,明确了房屋登记簿的效力,并出现了预告登记等四种新的登记类型。
    县房管处主任助理 王琼:预告登记在我们实际生活当中应用范围最广的应该是商品房的预销售当中,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可以阻止开发商一房多卖,消费者交了商品房的首期付款以后,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以后,开发商如果再对预告登记的商品房进行转让或者随意处理的话,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同时,此次实施的新办法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转让也作了明确的限定。
    县房管处主任助理王琼:就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只能在集体经济成员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集体经济成员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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