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常山县政府门户网站 > 招商引资 > 优惠政策
 
中共常山县委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钙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常委〔200562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单位:

钙产业是市委、市政府“410”产业发展规划中的重点产业之一,也是县委、县政府工业立县、特色发展战略予以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为鼓励钙产业加快发展,提升钙产业层次和竞争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方向。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引导钙产业差异化竞争、多元化发展:轻钙要实施差异化发展,专用、高活性、超细品种是今后开发的重点;氧化钙、氢氧化钙要向高档化发展,冶金、出口市场是今后重点发展的领域;其他产品要实现多元化发展,食用钙、药用钙以及以钙产品为原料的下游产品要予以重点突破。

二、统一产业政策。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县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批准后建设的钙产品企业或项目,不论园区内外均可享受《关于深入实施工业立县战略加快常山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常委〔200521号)的优惠奖励政策。

三、鼓励做大做强。鼓励引进大公司、大企业,对于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国内上市公司、行业10强企业在我县创办制造业或设立研发中心的,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改进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调动乡镇部门积极性,凡引进钙产品项目的,以项目落地建设的实际投资额的2倍计算招商引资考核任务。

四、优化资源配置。允许和鼓励现有大型矿山开采企业(含大型自备矿山企业)向县内钙产品企业提供优质石灰石原料;整合现有小矿点资源,鼓励兴建钙产品专用大型矿山开采企业,对长期向钙产品企业专供石灰石原料的新建大型矿山企业,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资源税返还(具体由县政府按一事一议办法予以确定)。

五、推进技术创新。鼓励钙产品企业技术创新,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产业升级。对经省级认证的钙产品研发机构,县财政按其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20万元);鼓励钙产品企业技术进步,对技改项目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或新建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并有利于提高产品附加值的项目,按总设备投资额的4%给予一次性贴息奖励(最高限额80万元)(此政策与常委〔200521号文件的优惠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优先项目供地。工业园区和相关乡镇工业功能区要优先保证钙产品项目及产业链延伸项目建设用地,在乡镇功能区内投资兴办钙产品项目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农用地转用指标列入全年工业用地盘子一并考虑,并优先安排。土地出让价格按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标准执行。

七、引导产业延伸。鼓励钙产品企业延伸产业链,重点引进以钙产品为原材料的下游产品项目,通过支持和培育,形成块状经济。对创办或引进钙产品下游企业,并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可实行一企一策。

八、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钙产品行业内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凡由企业自愿组建,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信用担保机构,政府按不高于注册资本金33%的比例配套参股(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具体办法另行制定);鼓励钙产品行业内通过相互担保方式进行融资,县财政对提供担保的企业按实际担保额给予2‰的一次性资助。

九、发展循环经济。鼓励钙产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化生产,改善生态环境。废水、废渣达到100%循环利用,粉尘排放能够达标的,企业上交的环保费按50-80%返还(具体标准由县环保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十、支持外贸出口。支持企业发展外贸,凡对国外投资创办的生产加工企业、贸易企业,参加各类展(博)览会、进行市场拓展和贸易促销活动的企业,但不具备申报省对外投资贸易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的,参照《浙江省对发展中国家投资贸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20059号)的相关标准给予补助。对符合申报省对外投资贸易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的企业,县财政再给予省补助资金50%的配套补助。

十一、合理税费负担。为促使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公平合理的税负,具体操作办法由财政、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十二、强化协会作用。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发挥对外交流、价格协调、行业协作、组织培训、开展行业调查、反映会员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职能,并参与行业规划和开展技术改造、引进、评估、项目咨询、认定评审等相关活动。5年内县财政每年给予协会3-5万元的经费资助。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讨论产业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具体负责本意见的实施工作。

十四、本意见自200611日起施行。

20051222

 
Copyright 2007 chang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常山县信息中心建设管理 浙ICP备0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