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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822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二月一日

 

 

 

 

 

常山县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工作方案

(常山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113日以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县出现了近几年来严寒范围最广、低温持续最长的冰冻雨雪天气,特别是山区冰冻较为严重,已给全县交通、电力、农业生产、林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报,低温雨雪天气还将持续一段时间,而且会出现较为严重的冰冻现象,将继续对供电保障、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和群众出行等造成不利影响。127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应对低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常政办发〔200818号)。131日下午,召开了全县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及时收集、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分析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雨雪、强降温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对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要及时向各乡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各乡镇,交通、公安交警、供电、物价、农业、经贸、通信等单位要及时收集县内、外各类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农民信箱)、报纸、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广泛公布预警信息。宣传新闻媒体单位要正确进行舆论引导,防止恶意炒作,引导群众正确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灾情排查。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切实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抗冻受灾情况的排查工作;尤其要对城乡危旧房、危险路段、营运车辆、供电、供水、通信、企业生产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迅速抓好隐患防范和整改工作,使安全隐患、灾害情况早发现、早处置,做到抗冻救灾应对工作“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着力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应对当前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必须做到四个到位:即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和宣传教育到位。一是应急预案到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开展应急预案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要时可进行演练。县级预案主要有: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县政府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国土资源局)、电网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县供电局)、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县公安局)、通信和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电信公司)、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县物价局)、城区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规划建设局)、突发公共事件基本生活保障应急预案(县民政局)。请各牵头单位于23日前报送县应急办备案。二是应急物资到位。要切实加强应急抢险和基本生活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尤其是道路除冰解冻、电力、供水、通信抢修的应急机械和物资,节前居民生活必需的粮食、蔬菜、燃气等,确保抢险应急物资有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三是应急队伍到位。要及时组织动员应急队伍,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尤其是交通、公安交警、供电、通信、卫生等单位,要做到应急反应快、业务精、力量强,确保队伍拉得出、打得响。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及时加强宣传,组织动员群众,主动配合供电、通信等单位的应急抢修工作。四是应急宣传到位。各乡镇,气象、农业、林业、交通、公安交警、新闻宣传等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发布简明防灾避灾办法,大力开展避灾救灾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县公安交警、交通、供电、规划建设、电信、民政等有关县级专项预案主管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号等级、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掌握的灾害情况,及时核对是否符合预案规定的启动标准。经核对符合启动标准的,报经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立即启动预案。预案启动后,要立即召集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紧急会议,听取灾情汇报,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应急指挥部领导和下设的各工作组,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迅速组织各项救灾工作,赶赴灾区指导救灾。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灾情。各乡(镇)要结合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主动做好本辖区内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主题词:气象  灾害  应急△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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