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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常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0817

 

 

常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浙政发〔200816号文件等精神,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抓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08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是:强化责任、稳定面积,加大投入、保障收益,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创新机制、增强活力。

总体目标: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1.5万亩,总产量8万吨。其中早稻播种面积6万亩,总产量2.2万吨。建立早稻订单基地3.4万亩,总产8000吨。

二、抓好政策落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加大种粮直接补贴力度。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对早稻种植者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提高种粮大户直补标准,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和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按照“确定基数、指标控制、分级落实”的原则,通过 “一卡通”形式发放给种粮农户。

(二)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执行国家出台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不低于75元、中晚籼稻不低于76元、粳稻不低于79元。地方储备轮换所需的稻谷,县内收购部分由县粮食收储公司与种粮农户签订订单,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提高到每50公斤9元。继续实行“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策。

(三)提高水稻良种补贴标准。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良种补贴提高到每亩10元。

(四)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继续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分级扶持、包干使用”和“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40元。

三、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一)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重点推广超级稻。早稻推广金优402、金早47;单季晚稻重点推广中浙优1号、两优培九、新两优六号等优质、高产的超级稻品种。双季晚稻重点推广金优207、丰两优一号等,确保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做好各种适用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加大水稻轻型栽培、强化栽培、单季晚稻“五改”技术、水稻“双机双抛”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减少劳动用工投入,降低生产成本,力争推广面积达到12万亩次以上;推广无公害稻米3万亩,实施单季稻“双百”工程6万亩,水稻测土配方施肥15万亩次,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各乡镇应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活动,将潜在生产力转化为农民手中的现实生产力,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实现粮食增效。

(三)搞好粮食优质高产示范方。示范方建设是展示新技术、新品种的窗口,也是农技人员施展自身本领的舞台。各乡镇技术人员要积极参与到示范方建设中来,将示范方建设过程中摸索出来的高产经验模式化,切实提高种粮农民的技术水平。各乡镇至少建立一个百亩以上示范方,每个行政村建立1户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户,示范方和示范户要建立展示标牌。要把办示范方活动与科技入户工程和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相结合,在方内开展高产试验和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并做好苗情观察和田间档案记录。

(四)加强病虫草鼠综合防治。要加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控制能力,提高预报准确率。病虫害防治要严格按照《病虫情报》要求进行,提高防效,减少病虫害损失。加强农业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减少农药用量。全年力争化学除草面积达到20万亩,病虫综合防治面积达到23万亩。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剧毒农药、劣质农药等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四、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步伐,组织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启动标准农田地力评价工作,在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的同时,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高标准农田地力。

五、全面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

将水稻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必保品种,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保障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洪水和主要病虫害等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0元或20元。

六、创新粮食生产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大力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加快培育粮食生产(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广泛开展专业化全程服务。大力鼓励代种、代管、代收等粮食生产过程的分工合作。发展订单生产,支持种粮大户开展粮食加工、销售,鼓励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

七、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不减少的要求,层层落实粮食工作责任制,细化分级考核办法。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乡、村,将种植任务落实到农户、到田块。坚决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在晚稻插种后,开展全县耕地抛荒大检查,凡查出耕地连片抛荒10亩乡镇,给予通报批评。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特别是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大幅度增加粮食生产扶持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附件:常山县2008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见PDF文档)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农业 粮食生产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3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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