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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867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农业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通知》(浙政发[2008]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工作的重要意义

去年,我县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实践证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减少参保农户的因灾损失,提高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我县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并扩大参保品种、提高保费补贴。这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心愿,有利于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稳定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符合WTO规则“绿箱政策”,有利于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救济方式,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融通能力,建立市场化的新型防灾防损机制;符合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利于保险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强经营发展能力。因此,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及保险企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工作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地抓好扩面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社会为目标;以确保政府能支持、农民得实惠、保险公司可持续经营为着眼点;以种植业、养殖业为突破口,先易后难,逐步拓展到农村各业,使之形成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农民自愿参保、政府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新机制。

三、经营组织形式、保险范围和参保对象与方式

(一)经营组织形式。实行“政府推动、共保经营”方式为主,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常山支公司承担具体业务经营。共保体经营范围为农险、以险养险、涉农险三类,实行“单独建帐、独立核算、盈利共享、风险共担”。按照省统一公布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目录,结合我县实际,选定“3+1+X”参保品种目录,对进入目录的农产品参保实行保费财政补贴,原则上多保多补、不保不补。

(二)保险范围。按照“低保障起步,保大灾为主”的原则,大灾以台风、洪水、疫病为主要保险责任,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以低保障作为基础费率,根据需要对同一品种设计不同档次的保险费率及相应的保额,由参保者自愿选择。根据省里确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产品目录和“3+1+X”模式自行选择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扩面阶段确定油菜、奶牛、能繁母猪、水稻、胡柚(柑橘)树、蔬菜(瓜果)大棚、生猪、鸡、淡水养鱼和林木10个保险品种。      

(三)参保对象与方式。参保对象为列入保险范围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专业大户。具体条件为:1、水稻种植面积20亩以上;2、胡柚(柑桔)树种植面积10亩以上;3、蔬菜(瓜果)大棚面积5亩以上;4、存栏基础母猪10头以上或每批存栏育肥猪50头以上或按年投保的年出栏育肥猪200头以上;5、存栏种鸡或蛋鸡2000只以上或存栏肉鸡8000只以上;6、林木为生态公益林或商品林;7、淡水养鱼承包水域50亩以上;8、能繁母猪、油菜、奶牛三个品种为符合条件的所有农户。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努力做到符合条件的农户应保尽保。

四、财政补贴、资金筹措及风险管理

(一)财政补贴。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业保费补贴:对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目录的参保对象,财政按照能繁母猪80%、水稻75%、其他品种45%的标准给予保费补助。县财政对共保体结算实行“按实补贴,一年一结”。

(二)风险管理。在现阶段,实行全县范围内农险责任在当年全县农险保费5倍以内的封顶方案,承担在此以内的保险赔付责任。以县为核算单位,建立共保体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专户。原则上所有农险业务和经核定的以险养险业务,均纳入共保体政策性保险资金专户管理。农险赔款在当年农险保费的2倍以内,由共保体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款在当年农险保费23倍的部分,由共保体与政府按1:1比例承担;赔款在当年农险保费35倍的部分,由共保体与政府按1:2比例承担。

(三)理赔支付。共保体必须按规定及时向农户支付农业保险赔款。能繁母猪实行一次性赔付;其他品种的赔付分两次进行,先由共保体向农户支付50%的预付赔款,再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年总赔款后,进行个案清算。全年总赔款在全县农险保费的5倍之内,则按核定的赔款扣除预付赔款后全额支付;若全年总赔款超过了全县农险保费的5倍,则个案赔款额为:核定赔款额乘封顶系数,减扣预付赔款额。在操作中,要实行保单明示,即对“全年总赔款在农险保费5倍以内按核定损失全额赔付,超5倍以上按年终核定比例赔付”的理赔责任进行明列,并要求参保农户签字使其有法律效力。

五、工作步骤

整个实施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前)。主要工作:一是县政府召开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扩面工作。二是收集编印保险条款和宣传资料。三是按照农业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要求,及时明确对象,按品种、分区域排出符合参保条件的大户名单。四是召开不同层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扩面工作。五是由乡镇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讲解保险条款和保险政策。六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广泛宣传。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下旬)。主要工作:乡镇工作小组与种养大户确定保险对象、数量和保额,并签订保险合约、收缴保费。

(三)风险管理阶段(4月上旬起)。主要工作:受保对象发生受损事件,做好责任界定、现场查勘和定损理赔等工作。

六、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配套措施

将农业生产者是否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享受各类政策性扶持、信贷支持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参保者在财政扶持、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优先。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接机制,带动广大农户团体参保。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作用,协同代办理赔定损和开展防灾防损工作。县政府创造条件,支持由承办农险的共保体承担本县范围内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险、综合财产险,具体的费率参照省保监局提出的指导费率。积极支持共保体其它涉农险业务的发展。

七、切实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工作的领导,在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和各乡镇试点工作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镇定损理赔小组,完善定损理赔工作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继续强化工作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强化主体意识,建立控制超赔风险的责任机制,因地制宜地制订扩面工作实施方案。要加强宣传,向基层和农民群众讲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开办形式、业务流程等,增强农业经济主体的参保意识,使他们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农业部门要做好农业保险扩面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改部门要协同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人保公司要建立健全承保理赔业务服务网络,切实做好业务培训、承保、理赔、基金管理等各项工作;农办、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农业知识培训和组织专家参与定损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气候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税务部门要做好农业保险税收政策的咨询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资金支持。其它有关部门也要从各自职责出发,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工作顺利进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保险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4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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