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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奥运期间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874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奥运期间

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奥运期间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奥运期间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公安部关于做好2008年火灾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081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奥运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衢政办发〔200842号)等精神,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努力实现“平安奥运”的总体目标。

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隐患排查治理范围主要包括“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具体包括以下场所:

(一)“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二)人员密集场所: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容纳50人以上住宿、就餐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三)出租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旅馆业除外),以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重点治理集体宿舍、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屋。

(四)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五)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六)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七)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八)其他影响本地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隐患排查内容

主要排查各单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步骤

排查治理工作从20085月开始,到200811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前)。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常山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专门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中旬至6月)。在总结以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借鉴去年十七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好的做法与经验,深入、全面、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形成隐患必除的高压态势。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四)重点监管阶段(8月至10月)。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控重点要害单位、严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频次和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检查验收阶段(11月)。排查治理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具体措施、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等写出专题报告,于1115日前报县消防大队。县政府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将专项活动总体开展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政府工作部署上来。为确保此次排查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领导为成员的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奥运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部门单位工作方案于515日前报县消防大队),抓好各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凡是高层建筑、地下营业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消除。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消除。尤其是火灾危险性大、不能按时整改的,奥运会举办期间要停止使用,对少数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建筑,要责令死盯死守,防止发生重大问题。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惩处。

(三)做好灭火救援准备。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推进农村“五有”义务消防队和辉埠专职消防队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真正实现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做到执勤力量部署、实战演练、全勤指挥和战勤保障四落实,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核生化恐怖袭击的处置准备,一旦发生核生化、爆炸、投毒等恐怖袭击和暴力破坏事件,必须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要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切实把消防宣传教育贯穿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的始终。各部门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的群体和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以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为重点,对社会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普遍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单位自身防范火灾的能力。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密度,丰富内容,拓展深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者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努力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要建立健全工作例行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按照有关程序,要及时上报。要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不报现象的发生,对因重大情况报送不及时或出现漏报、瞒报而引发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排查治理阶段、集中整治阶段、重点监管阶段工作小结分别于625日、725日、1025日前报县消防大队。有关材料的报送,统一通过公文交换系统电子邮件报至消防大队文件拟办员邮箱(联系人:消防大队参谋刘宏慢,联系电话:5024189)。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排查治理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5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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