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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山县2008年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常山县委办公室文件

常委办〔200857

中共常山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山县2008年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常山县2008年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859

 

 

常山县2008年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要求,2008年我县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业创新、富民强县”,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深入实施“两大战略”、推进“三大战略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依法、科学、民主执政意识。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思想、新要求,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继续开展学习宪法和法律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自觉性,以此带动全社会的学法、守法、用法。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依法履行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对经济工作和社会工作的监督,推动经济社会法制化建设;支持和保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努力建设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法治政府;支持政协围绕中心,发挥优势,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发挥政法部门党组织在执法办案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继续推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坚持和完善党代表管理和活动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反映社情民意、促进民主决策的作用。完善领导班子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深入推进干部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依法享有民主权利

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坚持人大常委会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制度,督促“一府两院”定期向代表提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情况;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扩大人大代表的知情权、知政权。认真督促代表议案、建议承办单位依法按时办结议案、建议,切实提高办理面商率和问题解决率。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议案建议办理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组织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视察活动。组织代表参加法院庭审。探索推行代表向原选举单位书面述职制度。

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做好把政治协调纳入决策程序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议政建言机制和信息反映机制,探索建立以政协听证、邀请群众代表旁听政协常委会制度为重点的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形式。紧紧围绕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以及深层次的矛盾,选准年度重点课题和常委会议协商主题,深入开展调研。整合资源,精心筹备,认真组织好常委例会、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政情通报会等各类协商活动,进一步提高调研成果的层次与水平,促进成果转化,提高建言实效,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开展政协委员培训工作,提高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能力。

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认真总结和推广基层群众创造的基层民主管理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顺利完成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完善村、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工作,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深化、提升民情沟通日制度,搭建群众利益诉求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培育和管理并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深化完善重大事项听证、公示和决策咨询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推动企业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加强事关民生的社会事业建设。着力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人员的就业问题。以非公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为重点,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制定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指导性意见,完善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出台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继续创新社会应急管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依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着重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登记、备案等程序,推行行政听证制度,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抓好食品安全、劳动就业、安全生产、教育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深化行政执法“收支两条线”制度。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新农村、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和公共安全等建设,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改革,加强政府专项资金和债务管理。推进国有资产、优惠政策和可控资源的整合,集中力量办大事,严格控制国有资本进入一般竞争性行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精减审批环节,按照“能进全进”的要求,能进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事项一律进中心办理,做到“一站式办成”、“零时间停留”;全面清理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该废除的一律废除、该规范的严格规范,清理后的事项按“七公开”(即公开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事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要求进行规范;严格控制涉企收费,坚决压缩收费项目,实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切实降低收费标准,严格规范面向经济主体和企业的办班和办证收费行为。

推进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充实配强政府行政复议人员,抓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试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建立和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制度。

四、坚持司法公正,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创新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听取政法部门工作汇报制度。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部门建设。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推进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按规定落实政法部门的编制、经费、装备和待遇。严管政法队伍,重点抓好“一把手”和科、所、庭、队负责人的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提高审判机关司法工作水平。以服务“创业创新,富民强县”为重点,完善人民法院服务县委工作大局的措施。更多更切实地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方便群众诉讼,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围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措施,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审判行为,深化破解“执行难”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争取审判质量和执行效率有新的提高。

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工作水平。以服务“创业创新,富民强县”为重点,完善检察机关服务县委工作大局的措施。建立优先审查办理涉及民生问题案件机制。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创新诉讼监督机制,完善民事督促起诉机制,推行法律监督说理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侵犯人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强检察基础工作,建立警务机构,实现检警分离,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抓好基层民警执法执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深化公安“阳光执法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处理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公开听证、公开调解、公开裁决制度。积极推行公安民警旁听法院审理自己承办案件制度。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浓厚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抓好公民意识教育和普法工作。充分利用“万名农民素质工程”、“文化大篷车”、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特色载体,全面开展农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材料的编发工作,举办普法培训和农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创新方法,整合社会资源,通过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性、实效性。要注重结合,使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法治建设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融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以建设城乡新型社区为重点,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取得建设和谐社区的重大进展。积极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加强依法监管与诚信建设,丰富服务社会的形式,完善自治自律机制。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快推行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律师的信用档案制度,建立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建设乡镇(社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工作。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网络建设,全面落实“三员三制”,切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良性互动机制,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抓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社会化。

六、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为民所用

强化党内监督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积极探索对重点部位权力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抓住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强化人大依法监督职能。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依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和检查。加强对经济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重点要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要素配置、产业升级、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创业环境优化等重大问题的监督。继续通过听取汇报、视察工作、执法检查、提出质询、工作评议、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

强化政府行政监督工作。通过备案审查、随机抽查、案卷评查、群众投诉处理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强化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全面实行对二级以下预算单位的财政审计。不断创新行政层级监督机制和方式,完善政府督查制度,建立重大行政行为专项督查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监督员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完善和落实行政投诉、举报、控告受理制度。

强化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民主监督,做好统一选派特约监督员和民主监督部门等工作。丰富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形式,重点是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政协专项集体民主监督,鼓励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或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邀监督人员,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认真做好提案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和跟踪反馈,促进提案反映建议的采纳、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提案在反映社情民意与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加大领导力度,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落实相应工作机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分工负责,各部门共同实施,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委把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作为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三大战略任务”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执政为民的具体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其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党委必须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督查督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把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相应的责任人,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要加大对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

 

 

主题词:法治浙江   建设    工作要点  

抄送:市委办,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人武部。

发文形式:电子版                                  共发110

中共常山县委办公室                   2008512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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