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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山县民生计量惠百姓四进四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883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山县民生计量惠百姓

四进四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民生计量惠百姓四进四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常山县“民生计量惠百姓四进四促”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计量为民生服务的作用,提升全社会对民生计量的重视程度,决定从5月份起,到2008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以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眼镜店计量器具等为重点的“民生计量惠百姓四进四促”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为指导,以“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为目标,以民生计量为载体,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惠民服务与执法监督相结合,保证计量准确,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营造全社会良好计量氛围,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县”。

二、行动内容

这次“民生计量惠百姓四进四促”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集中组织开展民生计量“进市场,促诚信经营;进医院,促百姓健康;进镜店,促用镜安全;进农村,促百姓维权”大型主题活动,确保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准确,涉及民生的定量包装商品足量;保证医疗机构化验、诊断、治疗和预防保健中使用的检查分析器具准确。同时还要积极走进社区乡镇开展计量惠民活动,为人民群众普及计量知识,对群众送检的生活用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测等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计量带来的实惠。

三、主要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推动我县各项民生计量工作的开展,最终达到“四个百分百”的总体目标,即专项行动要力争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集贸市场、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医疗卫生单位、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眼镜店、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社区和乡镇。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计量的良好氛围,形成在政府领导下,相关部门联动,行业协会参与,使用单位自律的民生计量监管机制,全面推动我县各项民生计量工作的开展,最终达到为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和谐计量环境。

四、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监督检查和计量惠民相结合、重在惠民的基本原则,通过监督检查和服务宣传,确保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和普通民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采取多种形式的惠民措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计量给他们带来的实惠,带来的温暖,让民生计量真正地走进百姓生活。着重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民生计量进市场,促诚信经营专项行动。一是对确定的集贸市场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摸清集贸市场衡器底数,登记造册。检查集贸市场落实《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情况;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衡器等计量器具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设置了公平秤,设置的公平秤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当场称重零售商品的,是否按实际值进行结算;是否存在短斤缺两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二是主办者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实现“四落实”,即入场衡器“先行确认要落实、登记备案要落实、编号管理要落实、申请检定要落实”。要求主办者对入场经营者自备衡器是否符合计量法制要求要先行确认,并进行登记备案,实施编号管理,统一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周期检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定期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实施强制检定,强化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三是要采取多种便民、惠民措施,方便百姓购物,方便市场管理。尚未配备公平秤的,集贸市场主办者全部配备经计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已经配备公平秤的,要组织计量检定机构定期对公平秤实施免费检定;在公平秤放置处加贴明显标志,公布市场主办者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平秤要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公平秤的使用应当有记录;消费者利用公平秤进行复秤的,管理人员应当给予凭证;集贸市场应当定期公布复秤不合格的经营者名单及次数等。四是推行自我承诺。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要求,进行公开承诺签名活动,通过发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遵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配合单位:县质监局、集贸市场主办单位

(二)开展民生计量进医院,促百姓健康专项行动。一要对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医疗卫生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了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计量检定,是否建立了周期检定、维护、保管、报废、更新制度和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有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医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诊断和治疗的行为;是否使用了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等。二是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在用的未检或超出检定周期强检计量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定,其中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村卫生室实行免费检定。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医用计量器具台帐、医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医用计量器具日常维护、报废、更新制度等,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计量活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定期或者不定期监督巡查机制,对发现的计量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质监局

(三)开展民生计量进镜店,促用镜安全专项行动。一是对眼镜店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检查是否配备了满足验光配镜等工作需要的计量器具;配备的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计量器具是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出厂合格证书或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是否为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是否有违规使用计量器具行为等。二是对全县眼镜验配镜店在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一次检定。三是建立健全“配、验、检、保、监”长效计量监管机制。“配”是指眼镜店开业,必须配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计量器具;“验”是指眼镜店进、出货(如: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等)必须经计量检测合格,具有可追溯的检测报告;“检”是指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必须依法经计量检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保”是指眼镜店要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监”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对眼镜店日常计量监督检查。引导和帮助眼镜店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档案,完善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四是在眼镜店推行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明示制度。即对眼镜店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符合计量法制要求的,在眼镜店明显部位统一加贴“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并注明计量器具名称、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告之消费者放心配镜并加强监督。

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质监所

(四)开展民生计量进农村(社区),促百姓维权。一是开展宣传活动。结合“5·20世界计量日”、“6·6全国爱眼日”、“9·6计量法颁布日”等纪念日,向社区乡镇群众普及计量科学知识,如民用四表的计量法制要求、衡器的使用和防作弊知识、血压计的使用知识等,使百姓掌握计量器具的基本常识和维权知识。利用社区、乡镇固定的宣传栏选登、张贴宣传资料;在县城和2个乡镇开展一次现场宣传和血压计等家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校准;在学校开展眼镜配戴知识宣传和免费检测活动。选择1所县城学校开展一次眼镜配戴知识讲座,选择1所县城学校和1所农村学校免费开展眼镜计量检测等服务。二是加强对农村重点领域计量监管。对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农村农资经营店的计量器具开展一次全面检定。对农村液化气经营点开展一次计量情况检查,检查液化气是否足量,要求设置公平秤,并按周期检定。对常山胡柚等主要农产品收购点衡器进行一次免费检定。

责任分工:学校宣传及眼镜检测由县教育局牵头,县质监局配合;千镇连锁超市由县经贸局牵头,县质监局配合;万村放心店由县工商局牵头,县质监局配合;农村农资经营店由县供销联社牵头,县农业局、县质监局配合;液化气供应站(点)由县规划建设局牵头,县质监局配合;主要农产品收购点由县农业局牵头,相关乡镇、县质监局配合。

五、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0851日起至2008年12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51日至531日)

制定具体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结合5月20日计量宣传日活动,组织专项行动的启动仪式。

(二)行动实施阶段(61日至1131日)

按照“四进四促”要求和责任分工,精心组织,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121日至1231日)

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集中进行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惠民服务与执法监管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行动既是一次对近年来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成果的检阅,也是推进计量惠民、强化计量服务意识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从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县政府成立县“民生计量惠百姓四进四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工作内容,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排出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引导作用,提高百姓对民生计量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计量、重视民生计量的良好氛围。对群众举报投诉意见较多的、有计量作弊嫌疑或者违规使用计量器具的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且要予以曝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三)健全机制,长效监管。县政府要出台关于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的意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计量免费咨询服务日制度,免费接受计量咨询服务,定期定点向百姓开放计量实验室,做到计量人员进社区乡镇、社区乡镇百姓进实验室;建立诚信计量公示制度,在集贸市场自我承诺的基础上,建立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红(黑)名单”,向社会公告,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经贸部门要把计量器具是否按周期检定列入千镇连锁店万村放心店考核的内容。

(四)强化督查,确保落实。质监部门要充分履行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发挥有关计量检定机构的作用,认真组织做好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卫生、教育和工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相关计量工作的管理,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有关检定的组织协调工作。集贸市场主办者,要承担起场内计量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起监督场内一切计量活动的责任。

 

附件:

 

常山县“民生计量惠百姓四进四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甘土木(县政府)

副组长:周建军(县政府办)

  晟(县质监局)

  员:徐良其(县委宣传部)

陈桂强(县工商局)

徐小平(县卫生局)

周梅芳(县教育局)

廖学军(县经贸局)

叶水华(县供销联社)

郑忠于(县农业局)

吴国强(县规划建设局)

叶建华(县财政局)

  俊(县质监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朱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经济管理 计量 专项行动 方案 通知

抄送:省质监局、市质监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

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

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5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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